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欠税催缴公告(闵税2026年3月)

欠税催缴公告(闵税2026年3月)

沪闵税限缴二〔2026〕4号
2026-04-08

欠税催缴公告(闵税2026年3月)

索引号:SY0024503630202600031

主题分类: 税收征管信息

名称: 欠税催缴公告(闵税2026年3月)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

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
上海金土芳华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等106户单位(个人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)第一百零六条第(一)项规定,现向你(单位)公告送达《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(二)》(沪闵税限缴二[2026]4号)。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

2026年4月8日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

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(二)

沪闵税限缴二[2026]4号

上海金土芳华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等106户单位(个人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的规定,限你(单位)在2026年5月18日前到我局缴纳应缴纳的税款、附加费以及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(具体详见附件清单)。

你(单位)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应纳税款,逾期仍不缴纳的,税务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的规定,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。

若同我局在限期缴纳税款上有争议,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本通知书缴纳税款、附加费及滞纳金,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,然后可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。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

2026年4月8日

附件:

限期缴纳单位明细清单(3月).xlsx

立即登录